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2017-031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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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每股转增股份1股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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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7年6月15日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6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00,000元,转增288,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76,000,000股。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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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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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元。
(6)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资本溢价,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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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76,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1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931-8773217
联系传真:0931-8773217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32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理财金额: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
3.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4.投资起始日:2017年6月26日
5.投资到期日:2017年10月14日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18及2017-028号),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
一、此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7年6月2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526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产品风险: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
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2017年10月12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3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2017年10月12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75%。
投资起始日:2017年6月26日
投资到期日:2017年10月14日
(二)产品说明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526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进行保证收益型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自2017年6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起,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