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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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7-03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2017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09。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健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0,63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4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09,392,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0,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5%。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10,11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4%;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11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4%;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11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4%;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9,354,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9%;反对76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9%;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70,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64%;反对765,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6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11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4%;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10,11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04%;反对3,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8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33,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0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65%;反对33,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18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8%;反对4,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3,180,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57%;反对4,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47%。

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115,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4%;反对4,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5,632,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98%;反对4,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张声;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