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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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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

鉴于立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财会便【2017】24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责令立信从2017年5月23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立信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才可恢复承接证券业务。

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要求》,公司将暂缓与立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视情况再聘请立信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公司将就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