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6月27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2017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1年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期间,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起止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安泰添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申万菱信安泰添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6月27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2017年6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1年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为止期间,本基金封闭运作,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起止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