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3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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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副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许定波先生、苏子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翟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肖友良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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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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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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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6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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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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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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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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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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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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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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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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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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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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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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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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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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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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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2、议案16《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樱、谭闷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39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8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42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2,580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