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630号莎海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徐增增女士。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程裕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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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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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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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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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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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68,432.2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8,074,174.25元,计提盈余公积后,2016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81,653,690.16元。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1,114,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总计5,293,375.16元,2016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告。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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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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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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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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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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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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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4、5、6、7、8、9、10的计票情况:对持股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张征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7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黄圣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再具备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卢玉平女士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卢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附:卢玉平女士简历
卢玉平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职称。历任上海虹桥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帐会计,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财务经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2017年6月12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卢玉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3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
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徐增增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质权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质押时间:2017年6月28日
质押股份数量:7,803,9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 。
2.质押股份为流通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8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上述质押已在兴业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3.截止公告日,徐增增女士持有公司12,015,6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 。
4.此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目的是周转资金所需,徐增增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5.此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1.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徐增增女士与刘振光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截止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5,416,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0%;
2.截至本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共质押股份96,803,910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5%。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