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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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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3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9,318.61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遂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遂宁市中心医院给付拖欠的工程款和损失赔偿。近日,遂宁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遂仲字第83号《受理通知书》。截止目前,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二、仲裁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遂宁市中心医院

(二)案件事实和仲裁理由

2009年5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申请人中标被申请人拟发包的河东院区一期工程。2009年6月2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申请人按约组织资金和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暴雨、停电等非人为因素和遂宁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政策性规定导致停工,造成工期长达1,924日历天,被申请人及监理签字确认应当给予延误赔偿的时间为1,103天,其延误损失金额高达53,903,718.85元。

(三)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欠款37,235,998.00元及利息。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损失75,903,718.85元。

3.依法裁决向申请人支付增加工程量而未按工程款拨付进度款的利息及损失80,046,473.75元。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二建公司积极应对此次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

(二)《受理通知书》(2017)遂仲字第83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