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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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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7-02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8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8.3亿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产品名称:乾元特享型2017-63号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理财

● 理财期限:83日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大庆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出资1.8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购买乾元-特享型2017-63号理财产品。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后做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2017年6月28日,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主要内容如下: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是风险适中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基本无风险。

三、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8.3亿元,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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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