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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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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7-03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出资1亿元发起设立新三板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出资1亿元作为LP投资人发起设立“东方产融1号新三板基金”(暂定名),基金总规模约2亿元,存续期为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发起设立新三板基金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拟出资3亿元发起设立军民融合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出资3亿元作为LP投资人发起设立“浙江东方军民融合暨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基金总规模约6亿元,存续期为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延期不超过2年。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发起设立军民融合基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38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资发起设立新三板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方产融1号新三板基金(暂定名)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1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17年6月29日,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1亿元作为LP投资人发起设立“东方产融1号新三板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新三板基金”),该基金总规模约2亿元,存续期为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新三板基金计划主要围绕具备较大潜在投资价值的新三板概念企业开展投资。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三板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新三板基金的管理人为宁波东方首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首科”)。东方首科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燕园首科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首科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

2、新三板基金的有关情况

1)基金名称:东方产融1号新三板基金(暂定名)。

2)存续期: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

3)基金规模:约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1亿元(占总规模比重不超过50%,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5000万元)。

4)基金投资原则:分散投资,综合产业导向、行业细分、投资期限、风险高低等因素形成投资组合。

5)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标的在“三高一新”(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成长、新模式)的标准范围内甄选,主要投资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新三板拟转主板企业及拟挂牌新三板企业。

6)基金投资形式:新三板市场定增、做市股转让、PE投资、并购投资等;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投资。

7)基金费用:投资期内,基金按LP出资额的2.5%/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基金按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剩余投资成本的2.5%/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8)收益分配:基金年化收益率未达8%部分,投资收益全部由全体出资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8%但小于等于30%部分,投资收益80%由全体出资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30%部分,投资收益70%由全体出资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3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9)退出方式:市场交易退出;主板上市交易退出;上市公司并购退出;大股东回购或股权转让等。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暨新三板基金的设立符合公司打造以“大资管”为核心、最具特色的国有上市金控平台的战略规划,能够实现公司资管板块扩张、金控资源布局的战略要求,也有助于公司在提升盈利水平的同时,积极打造在新三板市场投资领域的品牌,助力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树立“浙江东方”专业、优秀投资机构的市场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会面临完善新三板市场分层、提供差异化制度供给等政策推出时间较长的风险,基金投向的决策风险,基金所投项目标的本身的运营风险,短期内基金项目退出将面临较大流动性压力的风险等。

(二)风险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所设新三板基金将建立严格完善的项目甄选原则,关注项目标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严控标的公司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公司还将与基金管理人充分沟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提高公司在标的筛选、投后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若在项目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并协商解决,及时控制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7—039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资发起设立军民融合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东方军民融合暨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3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17年6月29日,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3亿元作为LP投资人发起设立“浙江东方军民融合暨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军民融合基金”),该基金总规模约6亿元,存续期为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延期不超过2年。军民融合基金将主要投向符合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军工项目;同时适当配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先进制造业、TMT、高新技术及高成长的优质企业。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军民融合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军民融合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富”),东方嘉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产融”)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一家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资产管理公司,东方产融持有东方嘉富49%股权,为东方嘉富第一大股东。

2、本次军民融合基金的有关情况

1)基金名称:浙江东方军民融合暨高新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

2)存续期: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延期不超过2年。

3)基金规模:约6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3亿元。

4)基金投资原则:分散投资,综合产业导向、行业细分、投资期限、风险高低等因素形成投资组合。

5)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标的主要在符合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市场空间大、发展前景好的军工项目内甄选;同时适当配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先进制造业、TMT、高新技术及高成长的优质企业。

6)基金投资形式:新三板市场定增、PE投资、并购投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投资。

7)基金费用:在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三年投资期内,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按其承诺认缴出资额的2%/年支付管理费,基金两年退出期内按基金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剩余投资成本的2%/年支付管理费,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8)收益分配:在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8%的前提下,投资收益中80%由全体出资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在未达到8%时,则投资收益全部由全体出资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退出方式:国内和海外IPO、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份回购(包括大股东回购、被投资企业回购等)、兼并收购等,并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为合伙人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暨军民融合基金的设立,符合国家层面、省政府层面对于大力发展军民融合的政策诉求,也符合公司打造以“大资管”为核心、最具特色的国有上市金控平台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资本市场的风口,获取更优质的投资项目,实现公司资管板块扩张、金控资源布局的战略要求,也有助于公司在提升盈利水平的同时,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树立“浙江东方”专业、优秀投资机构的市场形象和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会面临国家引导力度减弱、资本市场不景气、国际局势趋缓等宏观政策变动风险,军工行业招投标等管理运营风险,基金投向的决策风险,短期内基金项目退出所面临较大流动性压力等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所设军民融合基金将建立严格完善的项目甄选原则,严格从研发能力、团队成员结构和市场等多方面综合分析,确保预投项目的市场竞争能力,并积极参与已投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优化其运营模式。公司还将与基金管理人充分沟通,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提高公司在标的筛选、投后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若在项目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并协商解决,及时控制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