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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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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公告编号:2017-05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9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中原证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7]1643号),监管意见书内容如下:

你公司《关于申请出具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请示》 (中证[2017]176号)收悉。经研究,现出具你公司截至2017年5月底的监管意见如下:

一、 未发现你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 未发现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 你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最近18 个月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四、 你公司2016 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为A 类A 级。

五、 你公司已于2017 年6 月向我会报送全面风险管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从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风险管理政策和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等方面汇报了落实情况和改进措施。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落实相关工作。

六、 我部对你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异议。

本监管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自2017 年6 月1 日起算。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