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投资建设开发“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兰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建东百集团合作建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公司子公司兰州东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投资”)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的合作方兰州友谊饭店(以下简称“友谊饭店”)共同成立了兰州东方友谊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置业”)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合资公司。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17 日、6 月23 日、1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13年4月,公司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订了《合作建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 东百投资和友谊饭店签订股东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兰州置业同意转让给友谊饭店15,234.93平方米(约22.852亩)土地用于建设兰州希尔顿酒店项目。

二、兰州置业同意转让给东百投资26,303.81平方米(约39.456亩)土地用于建设兰州东方购物中心项目。

三、土地分别过户后,按照2013年4月2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建设兰州国际商贸中心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收益按双方股份比例(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49%,公司51%)分成;其中五星级酒店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主,东方购物中心以公司为主;分配差额部分通过现金、资产、股权等方式互找;剩余的其他资产由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收益按照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执行。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