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公告编号:2017-048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庞升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瑞度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92,553,856股(占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3,285,446,248股的比例为5.86%)的股东庞升东先生计划在2017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90万股(含1,3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
庞升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瑞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度”)计划在2017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由于庞升东与上海瑞度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应当合并计算,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若在2017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总数亦相应调整。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庞升东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庞升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瑞度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庞升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2,553,8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6%。上海瑞度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8,298,2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6%。庞升东与上海瑞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0,852,1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及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庞升东先生、上海瑞度作为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5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7股)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庞升东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390万股(含1,390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上海瑞度拟减持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0%。若在2017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总数亦相应调整。
庞升东与上海瑞度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价格:按集中竞价的相关规定执行
6、减持期间:自2017年7月25日起的6个月内
庞升东先生、上海瑞度作为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项承诺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庞升东先生、上海瑞度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庞升东先生在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庞升东先生、上海瑞度将根据其个人及企业资金安排情况自主决定本次减持的具体时间。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庞升东先生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7-04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广州二三四五互联网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2017年4月26日,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自有资金增资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500万元增资广州二三四五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名“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网小贷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的另一股东中颐财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颐股份”)同比例增资额人民币7,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互联网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网络科技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85%;中颐股份出资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15%。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增资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工作局下发的《关于同意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越金融(2017)153号),同意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10亿元,由股东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颐财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自出资比例以人民币现金增资。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办理互联网小贷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广州市越秀区金融工作局下发的《关于同意广州二三四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越金融(2017)153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