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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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株洲千金物流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株洲千金物流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合同》,对现有41167.38平方米土地及附属资产进行处置,收购补偿费总额为4500.84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7-01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千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金物流”)拟处置现有土地及附属资产,由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总补偿款为4500.84万元,预计资产处置收益不低于 290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前),以公司年终财务审计为准。

2、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相关各方介绍

(一)千金物流简介

千金物流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3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活动。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 962.5万元,利润总额 -344.1 万元。

(二)对方简介

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隶属于株洲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东移、破产企业土地收购、补偿洽谈事宜,负责办理结构调整土地转让、土地处置的相关手续,并落实拆迁配套等工作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千金物流荷塘区桂花路3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下)建(构)筑物、附属物等,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该土地面积41167.38m2,为工业用地,性质为授权经营用地。

截至 2016 年12月 31日,拟处置资产账面原值2047.4万元,净值1550.6万元。其中,土地账面原值 1714.4万元,累计摊销280万元,净值1434.4万元;涉及房屋、建筑物28处,账面原值333万元,累计折旧216.8万元,净值116.2万元。

(二)评估情况

根据湖南万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万源评【2015】(估)字第株051号和湘万源房评【2015】(估)字第株2034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402.61万元。

根据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湘建(2015)土技字第054号和湘建房(2015)评字第B115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556.15万元。

根据湖南国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国地【2015】株(估)字第035号评估报告,以及湖南天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天信(咨)字2015C第12-006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556.15万元。

(三)交易定价

交易各方以株洲市土地收储政策、标准为基础,参照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并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总补偿价款为人民币4500.84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甲方(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本合同收购乙方(千金物流)坐落于荷塘区桂花路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株国用(2008)第A1534号、株国用(2008)第A1535号、株国用(2008)第A1536号、株国用(2008)第A1537号]所登记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41167.38平方米土地,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具体位置面积详见土地测量图)。

第二条、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荷塘区桂花路36号千金物流仓库拟储备土地收储成本的复函》,甲方补偿给乙方的收购补偿费总额为4500.84万元。

为支持乙方搬迁安置工作,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该宗地收购补偿费中的1500万元提前支付给乙方,在付款同时乙方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原件移交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补偿费中的2800.84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不计息),余下的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该地块出让成交后三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千金物流根据株洲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以及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实施的,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发展质量。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定价,公平、公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预计使公司取得资产处置收益不低于2900 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前),最终以公司年终财务审计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本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后,认为:

1、子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及株洲市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对现有土地及附属物等进行合法处置,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发展质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交易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千金物流资产处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