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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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0 证券简称:南方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2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824,136股股份、向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498,887股股份、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1,761,039股股份、向广东新州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647,755股股份、向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1,643,636股股份、向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23,312股股份、向开平市公用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发行1,488,820股股份、向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408,831股股份、向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发行1,174,026股股份、向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74,026股股份、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80,519股股份、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821,818股股份、向兴宁市齐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03,606股股份、向中国地图出版社发行777,792股股份、向封开县公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发行757,299股股份、向四会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发行728,365股股份、向韶关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714,984股股份、向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587,013股股份、向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10,909股股份、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410,909股股份、向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388,750股股份、向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378,542股股份、向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234,805股股份、向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176,103股股份、向广东省珠海市新华书店发行176,103股股份、向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发行176,103股股份、向始兴县兴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64,813股股份、向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4,363股股份、向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164,363股股份、向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7,402股股份、向佛山市顺德区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117,402股股份、向湛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77,779股股份、向云浮市新云发行有限公司发行58,701股股份、向广东省东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58,701股股份、向台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58,701股股份、向揭阳市揭东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58,701股股份、向广州市番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29,350股股份、向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29,350股股份、向珠海市斗门区新华书店发行29,350股股份、向肇庆市端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03,050股股份、向遂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391,876股股份、向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3,165,045股股份、向高州市财政局发行2,749,864股股份、向博罗县文体旅游局发行2,502,157股股份、向汕头市财政局发行2,501,657股股份、向潮州市财政局发行2,113,286股股份、向廉江市财政局发行1,963,988股股份、向汕头市澄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1,958,511股股份、向雷州市财政局发行1,812,209股股份、向罗定市财政局发行1,488,490股股份、向惠东县财政局发行1,428,334股股份、向英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1,390,771股股份、向吴川市财政局发行1,336,967股股份、向肇庆市文化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发行1,289,755股股份、向信宜市财政局发行1,276,536股股份、向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1,262,677股股份、向徐闻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发行1,076,698股股份、向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发行1,044,411股股份、向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发行939,850股股份、向化州市财政局发行923,365股股份、向乐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821,373股股份、向五华县财政局发行771,877股份、向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发行770,589股股份、向丰顺县财政局发行749,880股股份、向紫金县财政局发行670,903股股份、向揭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656,748股股份、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650,922股股份、向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发行563,524股股份、向广东省龙川县财政局发行525,194股股份、向连州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513,641股股份、向广宁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483,789股股份、向韶关市曲江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474,794股股份、向龙门县财政局发行471,782股股份、向南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行468,504股股份、向清远市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463,929股股份、向翁源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442,539股股份、向怀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407,488股股份、向阳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405,100股股份、向海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364,130股股份、向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338,196股股份、向新丰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发行253,063股股份、向江门市新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238,588股股份、向蕉岭县财政局发行233,949股股份、向河源市财政局发行176,898股股份、向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53,736股股份、向东源县财政局发行38,537股股份、向饶平县财政局发行24,294股股份、向惠来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21,684股股份、向普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发行4,35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