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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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67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7月7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7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9日,截止2017年6月2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B本公司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股份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7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2:30,下午13:30-17:3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公司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证券事务办收(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5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晓文

电话:010-8507 9688

传真:010-8507 9555

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612

2、投票简称:宣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