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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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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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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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唐福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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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若干事项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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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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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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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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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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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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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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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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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若干事项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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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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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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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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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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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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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若干事项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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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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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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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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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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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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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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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的第 2项议案、2017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 项议案、2017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1项议案均涉及对相关项下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相关项下子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的第2、3、4、6、项议案(包括第 2 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2017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包括第 1 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包括第 1 项议案下须逐项表决的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崔满长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