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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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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2017-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3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计划自2016年9月21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总金额为5,000万元-20,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16-45)。

2017年7月3日,公司接到黄培钊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截至目前,黄培钊先生已在本次增持计划中累计增持5,478,9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156%;累计增持金额为40,027,200.34元,增持均价为7.31元/股。

二、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前,黄培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0,9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本次增持后,黄培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6,455,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9%。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黄培钊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黄培钊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黄培钊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