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随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浙海翔字【2017】20号)和《关于撤回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17】455号)。有关本次终止事项详见2017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43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终止上述事项是为应对再融资监管政策变化的审慎决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仍将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