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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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9  公告编号:2017-02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6日10点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薛文革、王鸿祥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链,公司决定在天津静海汽车产业园投资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零件智能化生产制造能力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出资4,100万元,持股82%,自然人王占军出资900万元,持股18%。公司主要方向聚焦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汽车轻量化技术与推广应用。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9  公告编号:2017-02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铝合金”)。

●投资金额: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长远规划,但子公司设立后,在运营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公司决定在天津静海汽车产业园投资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由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北特铝合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的产业链,公司决定在天津静海汽车产业园投资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零件智能化生产制造能力的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特铝合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公司与自然人王占军先生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审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该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情况

(一)股东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方:王占军,196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工。历任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工艺设计室工程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电研究所热处理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北京机电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学位委员会主席。

王占军先生目前无参股、控股企业,亦未担任公司法人。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100万元,持股82%;王占军出资900万元,持股18%。

截止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对外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北特铝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二)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

(四)法人代表:靳晓堂

(五)注册地址:天津静海汽车产业园

(六)经营范围:铝合金锻造、汽车转向器和减振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四、设立子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在天津静海设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天津静海汽车产业园的政策优势搭建对外合作经营的平台,提高公司在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的行业地位,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政策,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本次投资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北特铝合金控股子公司符合本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靳坤先生的通知,靳坤先生已通过海通证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部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靳坤先生将其持有的480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坤先生持有公司56,346,16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1%;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63,29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1%;本次股份质押操作后,靳坤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3%;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6,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

二、股票质押及解质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一)质押目的:大股东资金需求

(二)资金偿还安排

靳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个人薪金等。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和履约保障比例最低线分别为170%和150%,提取履约保证比例为502.68%,公司股价下跌至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的可能较小,若因公司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控股股东尚有充足的股票用于补仓,因此控股股东的上述股票质押被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可能性很小,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