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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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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义务豁免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17-04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义务豁免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文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轮船”)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招商局轮船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解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招商局轮船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招商局轮船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