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
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5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
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南通华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投资”)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6月22日,华强投资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将其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质押时公司总股本的1.61%,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临2016-124)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1,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华强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