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7-06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17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17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10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9日15:00至2017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袁永峰先生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 代表股份数为250,525,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7,5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019,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89,25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
2、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袁永峰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董事赵秀田先生、单建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冒小燕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夏彦隆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250,52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53,389,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夏彦隆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