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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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7日起停牌,并发布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

经与有关各方初步沟通论证,公司已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17-02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投资新增一条蛇形管生产线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为提升蛇形管生产加工能力和专业设备装备水平,投资新增一条蛇形管生产线,预计投资含税价1451.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

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决议并具体办理生产线招标、购买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并定期向公司总裁办公会汇报相关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CEMEX水泥集团所属菲律宾APO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余热电站(4.5MW)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BOOT方式实施CEMEX水泥集团所属菲律宾APO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余热电站装机容量为4.5MW,投资总额不超过7353.14万元人民币。

同意《投资CEMEX水泥集团所属菲律宾APO Cement Corporation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站(4.5MW)预案》。

同意按照子公司设立方案在项目当地设立子公司,具体如下:

(1)公司名称:中材节能(宿务)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菲律宾宿务省那牙市

(3)注册资本:2亿菲律宾比索(全部由公司出资,股权结构根据注册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子公司负责人:待定

(5)营业范围:从事从干法水泥生产中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的活动;仅向给公司提供余热的水泥公司出售电力;提供设备租赁和技术服务;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以上信息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拟设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的协议、文件并委托其全权办理子公司注册事宜。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决议项目子公司生产、运营人员安排等事宜。

同意该项目资金筹措方式,除公司自有资金(总投资额50%)外,其余通过“内保外贷”(由公司为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进行担保以便子公司在当地银行申请贷款)的贷款方式解决,金额为总投资额的44%即3242.72万元人民币。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的担保等协议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BATEC资产控股公司在埃及设立合资公司并投资建设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建材院”)与BATEC资产控股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并运营埃及苏伊士经济特区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2,599.05万元人民币(约折合1825.95万美元),除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外,武汉建材院与BATEC控股公司按40%:60%的比例筹集项目所需剩余资金,通过借款方式借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关于子公司武汉建材院与BATEC资产控股公司在埃及设立合资公司并投资建设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的预案》。

同意武汉建材院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经济特区新设合资公司及合资公司出资方式、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项目合资公司(其中:BATEC资产控股公司持股比例为60%,武汉建材院持股比例为40%)具体如下:

(1)公司名称:中材(埃及)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经济特区

(3)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4)子公司负责人:待定

(5)营业范围:从事水泥板等节能新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低成本房屋建设所需新型建筑材料的进出口。

以上注册信息均以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武汉建材院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框架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涉及的人员安排、注册资本等进行决议、调整,负责办理项目合资公司注册事宜,并定期向公司总裁办公会汇报相关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额度同时相应增加2017年度授信、贷款计划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融资业务,并增加50,000万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和贴现、贸易融资等),增加后授信额度由20,000万元增至70,000万元。相应调整公司2017年度的授信、贷款计划额度,授信额度由481,700.00万元增至531,700.00万元,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为24,1000万元,其中:公司(包含子公司)国内外项目投资贷款计划180,000万元、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计划61,000万元。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办理加纳能源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临2017-021))出口卖方信贷融资业务,并根据项目运行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决议确定具体融资额度、利率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上述项目涉及的业务申请及贷款等相关事宜。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项目贷款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同意将《关于增加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额度同时相应增加2017年度授信、贷款计划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2017年7月28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2112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增加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额度同时相应增加2017年度授信、贷款计划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2017-025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公司第一会议室(211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日

至2017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0层2007室证券投资部

(三)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7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举行。

(二)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022-86341590,传真:022-86896201

电子邮箱:sinoma-ec@sinoma-ec.cn

(三) 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公司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