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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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七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7-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0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其中,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C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5 元,不须分红。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