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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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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公告编号:2017-087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沂”)于2017年5月26日购买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41天”理财产品于2017年7月7日到期,必康新沂已将上述理财产品按期赎回本金及收益。2017年7月10日,必康新沂对其于2017年5月25日购买的江苏银行“聚宝财富2017稳赢60号”理财产品按期赎回本金和收益。次日,必康新沂与江苏银行新沂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聚宝财富稳赢1号(42D)理财产品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必康新沂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必康新沂于2017年7月11日与江苏银行签订《聚宝财富稳赢1号(42D)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金有保障,收益相对稳定,但收益的获取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必康新沂可能面临的理财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会使必康新沂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较低。

2、政策风险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响必康新沂的预期收益。

3、延期风险

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4、流动性风险

除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可赎回外,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必康新沂不能提前赎回,如果必康新沂产生流动性资金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必康新沂亦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再投资风险

在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银行有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必康新沂可能会面临再投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

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或说明书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到期付息或提前终止等相关信息,公司应根据相关约定方式及时查询。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必康新沂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理财工作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行使日常项目投资的审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适时适度地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江苏银行的理财产品外,公司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人民币12.89亿元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6日、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3月6日、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34、2016-143、2016-145、2016-156、2016-163、2016-164、2016-177、2016-179、2016-183、2016-194、2017-009、2017-025、2017-039、2017-040、2017-060、2017-069、2017-070、2017-071)。

截至目前,必康新沂募集资金专户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4.89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必康新沂与江苏银行新沂支行签订的《江苏银行“聚宝财富稳赢1号(42D)”理财产品协议》;

2、其他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