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荐陈东、应海珍、孙建成、方兴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其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上四名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刘宗柳、秦桂森、蔡明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以上三名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盛屯矿业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东,男,1972 年出生,四川人,毕业于北京大学
工作经历:1996 年—1997 年,任深圳汇凯实业有限公司总助;
1997 年—1998 年,任青岛大祥贸易有限公司副总;
1998 年—2000 年,任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总助;
2008年3月至今,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999年—2011年,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2011年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
2、应海珍,女,1968年出生,浙江人,北京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工作经历:1990—1992 年,在浙江省皮革化工厂工作;
1992—1994 年,任珠海大江南集团公司厦门公司总经理;
1994—2000 年,任中国航天汽车工业总公司厦门公司副总经理;
2000—2003 年,任厦门雄震集团总经理助理;
2003—2006 年,任大连裕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4—2011年,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1年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裁。
3、孙建成,男,1954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
工作经历: 1990—1993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黄冈地区分行行长。
1993 年—1999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
1999 年—2003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
2003 年—2005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
2005 年 5 月—2005 年 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部正厅级巡视员;
2006 年—2008 年,任厦门纵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08 年至今,任厦门三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中厦万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三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2 年至今,任厦门三能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2011年6月---2014年12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12月—-2017年1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现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4、方兴,男,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2014.07—2015.07 在厦门信息集团工作;
2015.07—2015.12在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2016.1—2016.12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秘书;
2017年1至今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
2015年12月至今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2至今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
2015年12月至今四川省同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宗柳,男,1955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2002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会长;
2017年4月任厦门市会计学会会长;
2002年至今,厦门大学MPAcc中心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
2012年至今,集美大学客座教授。
历任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厂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调研员,2015年6月退休。现任厦工股份、万顺包装、盛屯矿业独立董事。
2、秦桂森,男,1977年出生,烟台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2003年9月—2006年6月,任青岛海事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2006年6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4年3月至今,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2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蔡明阳,男,1974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士。
工作经历:2003年-2008年,任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09年至今福建厦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2015年2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推举何少平、姚娟英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确认其符合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候选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1、何少平,男,1957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师、中共党员。
工作经历:1986 年9 月—1995 年7 月厦门集美财经学院任讲师;
1995 年7 月—1997 年8 月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
1997 年8 月—至今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风控总监。
2014年7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姚娟英,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
工作经历: 2002 年6 月—2003 年5 月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4 年2 月—2008 年2 月担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3.5—至今年担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7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6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俞燕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7月13日
简历
俞燕梅,女,198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至2013年4月,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参与公司IPO项目;2013年5月至今,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2016年4月至今兼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俞燕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7-06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日
至2017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详情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7
月25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