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5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0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7人,参加通讯表决2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志强先生、宋晓刚先生、张人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晓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7月1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简历
邹志强: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龙口市铸造厂销售科长,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邹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晓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获得兰州大学理学博士学位。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职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金融发展部副部长;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曾于2014年5月至11月借调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至12月挂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局任证券保险处副处长。
宋晓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人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东北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多项国家发明专利,IETF草案多篇,软考系统分析员、高级程序员。1999年6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烽火网络,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技术主管、产品经理等职务;2004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职于阿尔卡特朗讯上海贝尔(现诺基亚上海贝尔),先后担任平台经理和项目经理职务;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美国风河系统公司(Intel子公司),担任高级系统工程师和技术客户经理职务;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美国哈曼国际,担任现场应用经理职务;2010年4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Blackberry,先后担任BTS事业群大中华区技术方案经理、高级技术经理和总经理职务,管理运营BTS/QNX在大中华区及新加坡的全部业务(包括代理商管理)。
张人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5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晓刚先生简历见附件。
宋晓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宋晓刚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宋晓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5106578555
传真:0535-8886708
电子邮箱:songxiaogang@xingmin.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65716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宋晓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获得兰州大学理学博士学位。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职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金融发展部副部长;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曾于2014年5月至11月借调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至12月挂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局任证券保险处副处长。
宋晓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