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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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5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6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1%;公司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2%。上述两位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已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王艳萍、王庭良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6月22日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分别获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6.5万股和34.4万股,2017年6月8日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分别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12万股和11.5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6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1%(其中12万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公司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2%(其中11.5万股的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上述两位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其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6月28日解锁,解锁数量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各自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三)王艳萍女士与王庭良先生自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华钰矿业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至2018年2月6日期间,减持期间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合规操作。

3、减持数量及比例:王艳萍女士拟减持股份总数为不超过14.125万股(含本数),王庭良先生拟减持股份总数为不超过8.6万股(含本数),均不超过该等人员所持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义务。

截至当前,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已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