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董事长庄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了表决。董事熊谨慎先生、高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庄展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建设总部经济大厦的议案》
《关于签订〈合作建设总部经济大厦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海南分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建设总部经济
大厦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7月14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建设总部经济大厦的议案》,公司与某珠宝公司、深圳市某建设公司签署《合作建设总部经济大厦协议书》,约定三方以共同出资的方式,联合申请在罗湖区合作建设“总部企业大厦”。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仅为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未约定投资金额及具体合作方式,因罗湖区政府尚未公开项目用地具体位置,项目用地情况尚不明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