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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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7-023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风险: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型,存在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2、投资标的名称:《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4、投资期限:三个月

5、预计收益率:5.5%/年

6、截止公告日,过去12个月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9,86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7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士公司”)分别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本公司申购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12,0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优士公司申购8,0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申购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合计20,000万元,期限均为三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5%。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39,86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78.32亿元,净资产76.96亿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9.95亿元,净利润10.9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申购的五行荟智集合资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为三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5%。

(二)产品说明

1、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信托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或由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策为本信托计划聘请投资顾问,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

(1)固定收益类工具: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受益凭证等)。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类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类信托计划以及货币市场类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

(3)其他工具:包括非货币市场类的银行理财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收益权、贷款收益权等。

2、主要风险

信托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面临的相关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20,000万元申购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受益权,预计将取得275万元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业绩。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产生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期限较短,所投资的集合资金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因此风险较低。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5月5日,本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至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资理财产品的发生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为139,860万元,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39,860万元,累计进行理财投资的余额为139,86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