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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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6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1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与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6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5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65.1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9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128,165股(含11,128,165股)调整为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股)。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并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和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总额从7.25亿元调减至6.21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由原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明确为认购5%;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27,895,344股(含27,895,344股)调整为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

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5月2日。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号)。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5.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7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3,893,805股(含23,893,805股)调整为不超过24,079,100股(含24,079,100股)。

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度,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与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7-06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到期

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通知,徐金富先生将其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540,000股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业务,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已授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办理完毕。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上述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2017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二、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金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4,86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921%,其中质押的股份合计为6,65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367%,占公司总股本的2.0484%。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