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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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8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基本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年7月19日通过邮件和传真方式收到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拟减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补充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方威先生拟于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依法合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为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6,916,43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总计不超过13,832,86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为不低于7元/股。

二、本次减持的影响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方威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此次减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补充通知函。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7年6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后,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54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