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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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2,142,85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的9.242%,占公司A股股本1,813,142,855股的13.906%。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6号)的核准,公司向国投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52,142,8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40元/股,该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在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2,476,000,000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28,142,855股,其中A股为1,813,142,855股,H股为915,000,000股,此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728,142,855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本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52,142,85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的9.242%,占公司A股股本1,813,142,855股的13.90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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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