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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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7-06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19日、7月2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4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3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7年3月24日起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2017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8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年7月18日,公司及相关方已严格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函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并逐项认真回复,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

(二)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针对媒体报道已于2017年7月19日披露了澄清公告,详见公司《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除此之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