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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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公告编号:2017-04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防科工局、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0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云新材;股票代码:002297)自2016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并于2016年7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8月18日、9月2日及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答复,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有关回复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年9月修订)》等法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将与重组各方探讨本次重组方案的交易结构等具体事项,并将选定新的一期财务报表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及相关材料编制工作;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结果报教育部备案后,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公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3)在本次重大重组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报财政部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加快重组进程。本次系公司根据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标的资产的自身情况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顺利推进,尽快完成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国防科工局、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披露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