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及中期票据信用
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09

中票简称:15欧菲光MTN001 产品代码:10155407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体及中期票据信用

评级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7月28日,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及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资信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展望为稳定,将公司发行的“15欧菲光MTN001”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详细情况如下:

一、 评级变化的基本情况

(一)中期票据名称:15欧菲光MTN001

(二)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名称: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级调整时间:2017年7月18日

(四)前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发行的“15欧菲光MTN0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审定,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调公司发行的“15欧菲光MTN001”债项信用等级至AA+。

(六)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

2016年,公司作为国内触控显示行业龙头企业,产品涉及触控屏、摄像头模组和指纹识别模组,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与市场占有率方面保持优势,薄膜式触控屏产品出货量稳居全球第一、指纹识别模组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一。2016年,公司通过收购华东汽电和南京天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67亿元,布局汽车电子领域,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指纹识别和摄像头业务大幅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大幅增加;2017年4月公司收购索尼华南厂,产品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的丰富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同时,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部分原材料进口面临汇率风险及产能利用率不高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产生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以及索尼华南厂产能逐步释放,公司盈利水平有望增强。公司注重产品研发投入,有利于保持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将“15欧菲光MTN001”的债项等级上调为AA+。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此次评级调整是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所发行债券信用情况的肯定,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等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10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已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5:00—2017年7月28日15:00。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5:00至2017年7月28日15: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28,527,4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80,833,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47,694,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数及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关于银行授信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527,497股,其中同意票928,527,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39,697股,同意票93,739,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和黄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