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宁会议中心(上海市广中西路288号大宁公园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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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曙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王力群先生因重要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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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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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张仁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蒋曙杰先生因职务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对蒋曙杰先生在任期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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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 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李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3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在大宁会议中心圆桌会议室(上海市广中西路288号大宁公园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王力群先生因重要公务无法亲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刘长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张仁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仁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仁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仁良、王力群(独立董事)、刘长奎(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杨国平、李仲秋、薛宏、张正组成,张仁良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力群(独立董事)、刘长奎(独立董事)、张仁良组成,王力群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乃蔚(独立董事)、王力群(独立董事)、张仁良组成,陈乃蔚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保持不变,仍然由刘长奎(独立董事)、陈乃蔚(独立董事)、朱戟敏组成,刘长奎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不变,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董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陈升平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升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职条件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董珞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董珞先生,男,1970年11月生,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静安区国资办主任助理、副主任,静安区国资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静安区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静安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机要局局长,静安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物价局局长,闸北区、静安区发改委(统计局、物价局)联合工作组行政负责人,静安区发改委主任、党组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7-024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 12沪交运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在大宁会议中心会议室(上海市广中西路288号大宁公园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斯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董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陈升平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