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7-4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
聘任刘中博为总裁助理,继续兼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7-41)。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刘中博,女,1980年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丰源制鞋大连有限公司人资主任;傅氏国际大连双金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3.07-2013.12,任本公司活品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经理;2013.12-2014.12,任本公司活品营销业务群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01-2016.01,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助理;2016.01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刘中博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10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9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除上述提到机构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7—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刘中博女士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刘中博为总裁助理。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树文: 吴晓巍:
陈本洲: 丛锦秀: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7—4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海洋牧场资源
外部调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管理层自愿承担部分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的议案》、《关于提升海洋牧场透明度与风险控制能力的议案》、《打造事业共同体的方案》等3个议案、10项措施。
为积极落实上述对资本市场的承诺,进一步提升海洋牧场的透明度,让投资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公司海洋牧场资源情况,更加客观评估公司投资价值,公司特制定了2017年夏季海洋牧场资源外部调研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7年8月10日—8月11日。具体时间将随海上天气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参加调研人员:公司海洋生物研发中心人员、外部海洋专家、投资者代表。
三、调研内容:潜水采捕作业,鱼类资源调研,海洋种业调研。
四、投资者参与报名方式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投资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截至2017年8月4日收市时的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联系人:张霖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989999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
邮编:116001
2、参与调研活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