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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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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5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7年8月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以通讯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调整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1.2亿借款期限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更好地实施资金成本管控,同意调整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1.2亿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期限由1年改为2年,相应质押物不变,即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5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7年8月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以通讯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调整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1.2亿借款期限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更好地实施资金成本管控,公司拟调整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的1.2亿流动资金贷款的贷款期限由1年改为2年,相应质押物不变,即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符合经营流动资金实际需求和资金成本管控计划,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