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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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7-023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2,784,60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5号文《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牧业”)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分别为: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沈阳禾丰合力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12,784,602股,将于2017年8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74,117,646股,首次公开发行8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54,117,646股。201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54,117,6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1,176,469股。上述方案已于2015年9月实施完毕,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卫东、股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合力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卫东、王凤久、邵彩梅、丁云峰、王仲涛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无论是否在禾丰牧业任职均按以下条件进行转让:(1)本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时,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10%;(2)本人年龄超过50周岁但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时,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15%;(3)本人年龄超过55周岁时,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同时,作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金卫东、王凤久、邵彩梅、丁云峰、王仲涛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金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彩梅、王凤久、王仲涛、丁云峰,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合力投资承诺:禾丰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其所持有的禾丰牧业股份,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承诺人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禾丰牧业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进行减持,每位股东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万股,若因禾丰牧业配售、转增、送股等原因使总股本发生变动,则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禾丰牧业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禾丰牧业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回购价格或买入价格的计算方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禾丰牧业股份所得收益归禾丰牧业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禾丰牧业指定账户。

4、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丁云峰承诺: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减持价格、收盘价的计算方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禾丰牧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禾丰牧业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广发证券对禾丰牧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2,784,60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