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股利的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7-07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股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证券代码:600958)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东方证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公司通过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证券14,3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30%,按上述分配方案,可以获得2,145万元现金红利。

公司近日收到分红款1,845万元,尚有分红款300万元(含以前年度共累计1,000万元)未收到的原因是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补充日常业务流动资金,以东方证券2,000万股股权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分红款将在股权质押解除后到账。

上述现金股利将计入公司2017年度投资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现金股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