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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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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众信国际旅行股份社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公司名称:北京众信国际旅行股份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7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763,500.00元,扣除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分摊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5,676.3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57,823.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0日出具的中证天通[2014]验字第1-10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此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金额149,215,300.00元少57,476.39元,该部分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商务会奖分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更为下属子公司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商务”,原名称:众信(北京)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众信商务开立了以下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由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账号:01090843500120109137187)划入以下专户。公司、众信商务与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实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部分建设项目——“南京分公司、上海零售门店”的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信”)。上海众信开立以下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将所属“南京分公司、上海零售门店”募集资金划入了以下专户。公司、上海众信与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共结余募集资金239.16万元(含利息收入),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销户情况

鉴于201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6年底建设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众信商务、上海众信)、持续督导机构与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