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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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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9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6月2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6月10日、6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6月23日、6月3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司于2017年7月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分别于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由于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2个月内复牌,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关联董事葛行、张勇回避表决,会议以7同意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象初步拟定为愿意参加本次交易的拥有标的资产的股东,其中主要自然人股东王勇(储翰科技董事、总经理)、王雅涛(储翰科技董事、副总理)、冀明(储翰科技监事会主席)等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二)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 ”)的少数股权。储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器件产品;研究、开发物联网技术;销售广播电视器材、仪器仪表;销售光纤无源器件产品。

(三)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停牌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停牌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方案论证及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与交易对方签订有关意向协议。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介机构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已完成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目前尚未签署正式服务协议。公司拟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专项服务:

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单位: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各中介机构已自2017年7月起进场开展对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公司已与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属于涉军企业,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审批。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申请材料已报国防科工局审批,但尚未取得批准。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和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加快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因公司属于涉军企业,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需经相关国防主管单位审批,待上述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