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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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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43,321,200股增加至1,131,985,440股。鉴于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第六条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32.12万元。实收资本94,332.12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198.544万元。实收资本113,198.544万元。

第十九条原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4,332.1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4,332.1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198.54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3,198.54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2: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如下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4日,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43,321,200股增加至1,131,985,440股。鉴于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第六条原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32.12万元。实收资本94,332.12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198.544万元。实收资本113,198.544万元。

第十九条原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4,332.1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4,332.12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198.54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3,198.54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2017-019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

至2017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8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联系传真:0374-5166016

联系人:胡丽平 徐振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666号

邮政编码:461100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