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2017-056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独立董事吉剑青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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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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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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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资产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债权债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人员安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确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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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修订)〉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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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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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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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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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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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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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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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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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艳艳、王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杨艳艳、王颖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