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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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4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3日,接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电话告知,获悉其分别于2017年8月2日和8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88,62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新规的相关规定,2017年6月2日公司就肖大波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了预披露,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计划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9,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4%(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监事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截止2017年8月3日,肖大波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其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前述减持新规的规定,现将肖大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的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截至2017年8月3日,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388,62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小数合计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肖大波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前,肖大波先生正常履行了预披露公告中所披露的其曾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肖大波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