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奚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宋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杨颖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