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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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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41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好莱客柯乐芙木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或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柳冰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签署的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

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好莱客柯乐芙木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好莱客柯乐芙木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其中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或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大家居”战略的发展,推动定制家居主营业务的产业延伸及战略升级,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好莱客”)拟与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乐芙”)合资设立好莱客柯乐芙木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木门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其中好莱客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柯乐芙以货币资金或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项下相关投资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及签署投资协议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合作方基本信息

1、名称: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8895549L

3、注册资本:5,751.20万人民币

4、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住所:宁波市江北区私营工业城新城路

6、成立日期:2004年4月13日

7、法定代表人:丁敏

8、经营范围:智能家居设备、整体橱柜、浴柜、门板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安装;装修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环保型门板的研发;家居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9、股权结构:张朝亚、丁敏夫妇直接持有柯乐芙97.22%股权,为柯乐芙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持有宁波柯乐芙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股权,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好莱客柯乐芙木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各方按照下列表格认缴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铝木复合门窗、木制门、装饰材料的加工、安装、销售(凭有效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经营);家具、五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柯乐芙(以下简称“乙方”)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资公司宗旨:合资公司主营定制木门业务,一方面,借助乙方在定制木门行业的工艺、生产资源,进行产品深度研究与开发。另一方面,利用甲方营销力量、管理经验,扩大终端市场占有率,提升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2、出资

2.1 注册资本:木门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2 股权比例:

甲方:出资额为6,000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4,000万元,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

2.3 出资安排及期限:双方同意,首期出资金额为认缴金额的30%,由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认缴比例以现金缴付。双方投入木门公司的首期现金出资应于木门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足额存入木门公司基本户。双方出资金额应于木门公司成立后壹(1)年内缴足。

2.4 出资评估:

2.4.1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4.2用实物(或者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按相应注册资本审验前依法完成其财产权转移至木门公司名下的登记手续。

2.5 出资转让:

2.5.1双方之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可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

2.5.2一方向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如不同意转让的一方应收购转让方的股权。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2.5.3一方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在转让方提出的股权转让条件下,如另一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转让方可将该等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但转让条件不得优惠于前述条件。违反本条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3、组织架构:

3.1木门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木门公司的权力机构。

3.2木门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甲方推荐3名候选人人选,乙方推荐2名候选人人选。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担任;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3.3木门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人,甲乙双方各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4木门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规范地开展公司的日常工作。

首届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后担任,总经理全权负责木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推荐,其中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木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木门公司的经营业务:

4.1 后续扩大规模:

甲乙双方可协商进一步扩大木门公司规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增资(双方同比例增资或甲乙双方中的某方增资)、一方收购另一方所持木门公司股权等。具体事宜需经双方再行商议并经过有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4.2 对外借款:

经董事会同意,木门公司可对外借款。对外借款需要股东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向木门公司提供担保。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与柯乐芙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木门公司,符合公司的“大家居”发展战略。通过好莱客市场资源与柯乐芙工艺优势之间的有效整合与互补,充分发挥木门作为家装前端流量入口的导流作用,定制木门业务可以与现有的衣柜、全屋定制业务形成协同,助力公司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二)木门作为“大家居”产业链的重要组成,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行业集中度不高。另外,部分建材装饰类企业、定制家居类企业已经涉足木门行业,合资公司在经营业务开展时面临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风险。

(三)合资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

(四)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在定制木门业务板块展开的探索与尝试,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在一定时间内聚焦生产建设、市场拓展、研发设计,可能面临经济效益不达预期、投资短期内未能获得投资回报等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协议》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44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

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7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4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7,857,200.00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441,607,8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151,56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9,456,234.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500195号”的《验资报告》。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金额中,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320,014,376.3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137,445.07元,累计已投入436,151,821.46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695,587.1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0.00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经公司201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二次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5年2月13日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0,499,727.02元。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 G15005670010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增资的方式用于惠州好莱客“全屋家居定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6年4月29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1,800.00万元通过增资的方式用于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好莱客”)“全屋家居定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其中“全屋家居定制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1,800.00万元,占原项目总投资额的35.92%,占2015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4.61%。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好莱客,其中“全屋家居定制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3,600.00万元,计划使用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800.00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金额4,000.00万元,计划使用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4,000.00万元。

(二)“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6年10月18日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599.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全屋家居定制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公司现有信息系统在管控能力、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升级,运行后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其效益主要表现为公司管理水平提高,人力成本节约、管理费用下降以及核心竞争力增强,为公司规模化、精细化和集约化管理创建良好的信息技术平台,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提升顾客满意度,并最终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