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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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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7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原于2017年2月18日到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不超过6个月,现将于2017年8月18日到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一致认为目前仍未达到减持的最佳时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公司业绩都处于稳步上升期间,以及基于对公司及中国资本市场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持有人认为持股初衷是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并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目的,未来将更有动力的投入工作促使公司业绩进一步提升,为持有人及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敏卫、胡刚进、何健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8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6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现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于2015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2015年11月19日,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了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共计购买公司股票6,169,331股,成交均价为14.180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成交金额为8,748.46万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因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故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变为12,338,662股。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以及相关公告。

二、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17年1月,公司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时,延期方案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和胡智雄先生已提供资金支持替换优先级资金。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7年8月18日到期,公司持有人一致认为目前仍未达到减持的最佳时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公司业绩都处于稳步上升期间,基于对公司及中国资本市场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的判断,持有人认为持股初衷即是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并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目的,未来将更有动力的投入工作促使公司业绩进一步提升,为持有人及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