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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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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78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出售事项,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安,证券代码:600654)已自2017年6月16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间,即停牌时间自2017年6月9日起算),并自2017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7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全力推进中,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公司非核心类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房产和非核心业务的下属子公司股权,具体标的资产、交易对方需要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与交易对方的谈判最终确定,目前房产的主要交易对手方已初步确定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79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7年8月16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通知,中恒汇志所持有的12,344,213股公司限售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新增冻结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8月4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本次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份370,877,598股(其中包含75,133,593股股份轮候冻结),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9.47%,占公司总股本的28.91%。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同时,由于中恒汇志为盈利预测应补偿股份设置的专门账户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中恒汇志及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解除前述应补偿股份冻结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而上述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能否尽快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及其影响,积极推进应补偿股份解除冻结事宜,督促控股股东尽早履行应补偿股份赠送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